“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为切实抓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果,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服务企业发展,引导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增强企业管理人员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推动企业法治思维进一步强化,助力提升依法治企能力和水平。5月30日上午,旭兴支部书记丁俊茹应邀为
华电四川发电有限公司内江发电厂开展《民法典时代·招投标法律风险防范》专题法治讲座。
结合华电四川发电有限公司内江发电厂业务需要和管理特色,丁书记从“合同编主要内容概况、民法典对招投标的影响、招投标的法律风险及防范”三个方面向大家阐述了《民法典》背景下招投标工作的各环节风险点,希冀通过本次专题培训,以核心员工辐射整体,带动企业法律风险意识提升,依法合规地保障企业各项业务平稳推进:《民法典》第一编“总则”和第三编“合同”的部分条款与招投标活动紧密相关,尤其《民法典》对合同制度的完善坚持了维护契约、平等交换、公平竞争的精神。合同制度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制度,贯彻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必须坚持维护契约、平等交换、公平竞争原则,完善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与原《民法通则》《合同法》等相比,《民法典》充分考虑到了社会经济生产生活的新变化,在原法律的基础上作了一些修改和调整,使市场经济的法律规制更加明确。
一语不能践,万卷徒空虚。旭兴支部作为党领导下的律师队伍,时刻铭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积极作为,勇于担当,践行党员的使命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