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关系财产分割纠纷处理指南

2017-09-04 来源:四川旭兴律师事务所 浏览:1467

作者:罗平律师

所谓同居关系,存在非婚同居关系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关系。非婚同居关系,法律并未禁止;但针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关系是法律明确禁止的,有配偶者在与他人同居期间产生的财产应当属于与配偶之间的夫妻共同财产,不能直接认定为同居期间财产进行分割。因此,本文所述的同居关系财产分割纠纷仅指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的非婚同居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意见】

同居男女在同居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和生产、经营的收益以及因继承、赠与等途径所得的合法收入,原则上归其本人所有;如果双方在同居期间有共同购置的财产或有共同经营所得收入,应当按照双方的出资份额、所作贡献等公平合理地予以分割。

【实务指南】

处理同居关系财产分割纠纷,关键在于证据收集与保留:

1、需证明同居开始时间,如短信、微信、QQ等通讯工具的聊天记录;平常日记;证人证言;录音等。

2、需证明同居期间财产状况,如财产来源、出资情况(在购买大件物品时注意保留出资证据,尽量避免现金交易)、权属登记情况、占有使用情况、对财产有无特别约定等。

3、同居期间有亲生子女的,需证明双方抚养子女的情况、付出的精力和时间情况、解除同居关系后子女更愿意跟随谁等情况。

4、法院在确定财产归属时,一般以产权登记为准,不是产权登记方主张产权的,则有证明出资事实或其他形式的贡献事实的义务。

5、同居关系产生的原因及双方或一方有没有过错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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